厦门集美工商局原局长谢庆典受贿被判十年
谢庆典是谁呢,就是厦门集美工商局原局长
综合消息 省高级法院近日对厦门市集美区工商局原局长谢庆典受贿案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01年至去年间,谢庆典先后担任厦门市工商局杏林分局副局长、局长、集美区工商局局长。其间,谢庆典利用主管杏林区工商局、集美区工商局相关办公楼建设、房屋出租等职务便利,为工程承包者谢某、杏林某贸易有限公司董事长林某等多人谋取利益,多次收受上述人员财物共计137万元、价值11.4万元的购物卡及一部手机(价值1420元)。
法院认为,谢庆典已构成受贿罪,但如实供述较重同种余罪,退缴全部受贿犯罪所得,具有悔罪表现。据此,法院以受贿罪对其判刑10年,并处没收财产3万元。